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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缴五险不签合同,这是啥操作?

2019-10-19 08:54:18 中工网—《工人日报》

  【法问】给缴五险不签合同,这是啥操作?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

  

  漫画 赵春青

  开栏的话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刚入职时公司要我们签自愿加班保证书,能签吗?”“公司能否随意给劳动者调岗?”“退休后继续工作,受伤能认工伤吗?”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接到类似的读者咨询电话或者来信,他们讲述自己的经历,提出在求职、就业乃至生活的各方面遇到的法律困惑,寻求法律解答和帮助。许多劳动者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对于该不该维权、怎么合法理性维权、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等,会感到迷茫,有的甚至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

  今日起,本版推出《法问》栏目,针对读者来信,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给予解答。我们也期望能够通过以案释法,让这些身边的法律知识得以普及,让更多的人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沈阳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22岁,现在沈阳市一家建筑设计公司从事文员工作。马上工作满3个月了。公司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后给我缴纳五险,但不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单位这么做对不对,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

  今年4月,我到现在的工作单位面试,约定工资每月到手2200元,还有全勤奖、报销取暖费、年终绩效奖等福利待遇。6月底,当我想签订三方协议时,单位说签不了,试用期半年后肯定给我缴社保,但不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还说文员的岗位就这样。当时,我虽然觉得岗位一般,但行业有前景,离我家近,工资也算可以,还不加班,所以就同意了。

  7月份工作后,我私底下打听一圈,公司有一个设计工作室和一家工厂,8名内勤岗位的同事确实都没签合同,但都缴纳了五险,有社保账号和医保卡,各项福利待遇也没差过。我特别不理解,难道他们不在乎有没有合同吗?有个同事说,签劳动合同反而束缚,自己觉得做得开心就做下去,不开心说走就能走人,也不会因为不给档案,不转社保发生纠纷。

  我又问了工作3年的学姐,她告诉我,小公司的文员岗位都这样,半年后给缴纳五险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合适的工作不好找,能按月发放工资就是好单位,如果还能把福利待遇给足,那就是“良心单位”了。学姐也觉得不签劳动合同心里没底,可是单位就这样要求,个人也没办法。

  估计我要长期在这里工作,也不能跟我签合同。所以想咨询一下,我要注意些什么?比如用不用留好证据?留哪些证据?谈好的薪资待遇没有合同的约束,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就是不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能有些什么补偿?

  辽宁沈阳 晓雯

  为您释疑

  晓雯:

  你和用人单位应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文员等内勤、辅助岗位与其他岗位并无两样,照样应当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文员也是劳动者,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到赔偿。

  目前,我国并没有缴纳五险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但是只要你在用人单位上班,就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你要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

  关于离职补偿,可按你到手工资2200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企业无故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付你赔偿金4400元,如若是协商一致解除的,企业给付补偿金22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单位解雇你,就应该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赔偿你,2年给付4400元,3年给付6600元(不到6个月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如果你主动离职,企业将不会补偿任何费用,只需结清你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发给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即可。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金海

编辑: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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