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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年内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

2019-05-13 09:20:37 福建日报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民生兜底保障力度,我省日前出台《2019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通过实施行动方案,力争2019年我省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落实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管理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低保覆盖面适度扩大,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接近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面落实,进一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以上;临时救助更加规范、灵活、高效,救急难功能充分发挥,年度资金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根据行动方案,今年我省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建立政策、标准、程序、管理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得救助的权利和待遇平等一致。加大困难群众摸底排查力度,加强与扶贫、医保等部门和残联、工会等组织的信息互通和数据比对,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村(居)主动发现、及时核实辖区内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纳入救助范围。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7元的标准筹集临时救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筹资标准。

  同时,大力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统筹利用市县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服务资源,优先安排集中供养。鼓励各地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相应分散供养标准的130%、140%,并综合运用床位运营补贴、无偿提供服务场所等扶持政策,支持民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承接供养。(记者 潘园园)

编辑: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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