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建设不是单纯搞好乡村环境,而是要在乡村经济发展基础上建设和谐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乡村生态环境为代价,而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
当前,在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全国各地探索形成了多种“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复合型生态经济。比如生态经济+乡村旅游经济——以浙江省湖州市等地乡村的山水民宿为典型,形成较好的品牌和集群效应。再如,生态经济+健康养生产业——以福建省建设颐养福地为主要代表,发展健康养老养生产业,呈现出生态农业资源、旅游资源、交通和客源等叠加优势。
我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通过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用能结构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等方式助推我国农村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三种效益的完美统一。如云南省巧家县崇溪镇将丰富的风能变成洁净电能,不仅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还为赖石山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新风景。风车、青山、牛羊互相映衬、美不胜收,吸引了许多城里人来度假游玩。
整体来看,美丽乡村建设应由政府主导,还必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行为激励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农民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主体,要切实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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