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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个人企业国家 三者都成赢家

2018-10-15 05:53:26 人民日报海外版

社保费用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目的很明确——
个人企业国家 三者都成赢家

  小张就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已经是公司的中层干部,月薪也到了3万元,但是他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却不到430元。他的研究生同学小周,在浙江做公务员,每个月将近1万元的工资,但要缴纳社保近700元。

  为何会这样?原来,社保费用缴纳系数全国基本一致,如果出现偏差就主要是在缴纳基数上。小张虽然月薪达到3万元,但缴纳基数却不是3万元。这与中国社保费用征收体制有关。在中国,有的地方是由社保机构来征收,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社保机构因为不掌握企业等经营信息,监管力度就不够,容易产生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或者少缴社保费的现象。这就产生了工资高、社保费反而交得少的现象。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对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社保费用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利在长远;但也引发了企业负担增加等担忧。具体情况是这样吗?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二元体制难保足额征收

  社保费用征收的二元体制早在1999年的时候就确立。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2011年,中国正式实施《社会保险法》,其中没有明确规定社保费的统一征收机构,只提出“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样就导致有的省份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比如广东省;有的则由社保机构征收,比如北京、天津。总体看,社保机构征收社保费是主流。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有24个省区市税务部门不同程度参与了社保费征收,征收额占全国社保费总收入的43.3%,不到一半。

  由社保机构征收社保费给了一些企业少缴社保费提供了操作空间。曾在多家企业做过人力资源工作的小柏告诉记者,少缴社保费是民营企业的常态。他曾经供职的多家企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能少缴就少缴,少缴的钱都是企业的收入”。

  今年8月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证明了这一点。白皮书指出,社保缴费基数不合规企业占比73%,即社保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不足三成。总体而言,2018年受访企业参保在及时性、险种覆盖上遵守程度较好,但在基数合规上,合规企业比例停滞不前,反映出企业社保合规已逐步走过了“不缴社保”“迟缴社保”的阶段,进入“缴了但基数不足”的阶段。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之后,这个情况将会有所改观。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马光荣告诉记者,“社保机构相比起税务机关来说,征收力量比较弱,也就导致征收不严格、不规范,很多企业都少缴社保费用。因为税务部门掌握了更多的企业财务信息等,所以让税务部门来征收就会更规范。”

  除了能够保证社保费征收严格之外,征收效率也会提升。“实行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可以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征税网点多、征管信息资源等征管能力优势和丰富的征管经验,纳税人在办理个税事务的同时缴纳社保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副教授龙朝晖说。他指出,这样能实施税费协同管理,具有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执法更规范的专业优势,使社保收入得到保障。

  广东省2000年开始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用,效果十分明显。全省实际缴纳“五险”人数由1999年的500万人增至2017年的2147万人(不含深圳)。目前,广东已经成为全国社保体系中参保覆盖面最广的省份。而广东这种征收方式也节约了行政成本,提升了社保费征缴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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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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