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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北京新渠道 三个数字要记牢

2018-04-12 07:59:54 经济日报

  北京将于4月16日启动积分落户申报,年内公示首批拟落户申请人名单——

  落户北京新渠道 三个数字要记牢

  持北京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均可参加积分落户申报

  积分落户将为长期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

  4月1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决定从4月16日起,正式启动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按照《细则》规定,持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且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均可参加积分落户申报。

  “这是北京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为长期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开辟一条新的落户渠道。”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在解读政策时表示,目前积分落户申报系统已与13个市级部门、16个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之间实现互联互通,绝大部分指标审核可通过数据交换实现。大部分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报全程。

  2016年8月份,北京正式对外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北京积分落户的资格条件和各项指标,规范了操作环节和流程,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该《办法》规定,北京积分落户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请一次,即2018年启动申报时,需要审核2017年度积分信息。

  据了解,目前北京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了2017年全年基础数据归集工作,并对申报系统安全性能做了进一步测试。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接受首批积分落户社会申报。

  北京积分落户的积分指标分9个,包括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合法稳定住所指标、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

  从时间上看,今年4月16日至6月14日为北京首批积分落户申报阶段;6月15日至7月30日为核查阶段;7月31日至9月4日为复查阶段;9月5日以后,根据申请人实际积分情况,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合理划定落户分值,确定落户规模。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7天无异议即可落户。

  “关于申报,请大家记住‘4、9、8’这三个数字。”徐熙说,“4”指的是4项资格条件,即持有北京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9”指9项积分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8”即8个经办步骤:系统注册、关联单位、积分填报、确认提交、数据核查、查看初核结果、复查及现场审核、发布及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积分落户申报需通过用人单位,即申请人所在社保缴纳单位提交申请。启动申报后,用人单位应首先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在申报系统注册。用人单位注册通过后,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才能按照后续步骤操作。目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的“积分落户服务专栏”(www.bjrbj.gov.cn/jflh/)已经开通。

  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积分落户需要核查4项资格条件、9项积分指标,但实际上这些指标项都不需要群众亲自计算。多数申请人只需填报百余字即可完成,之后所有的计算审核就交给相关部门通过系统交换来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积分落户目的是推进长期在北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外来人口落户工作,是在现有各类进京落户政策之外新增并行的落户渠道。积分落户申报启动实施后,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现行落户渠道,仍按原有政策执行。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此外,为确保政策操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北京还将通过统一条件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建立公示制度等多项举措强化监督。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取得北京常住户口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注销,并迁回调京前户籍所在地。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本报记者 杨学聪)

编辑: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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