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公告 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两部门发布公告 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0-05-14 13:37:05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消息,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5月13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公告,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官网截图

编辑:李学平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 专题

    聚焦2020年“中国航天日”

  • 专题

    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 专题

    抗“疫”一线党旗红

  • 专题

    工人日报e网评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