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五部门: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2020-02-08 00:10:03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7日印发通知称,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动态调整。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份,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主建立名单,并按照“急事急办”原则,鼓励企业在申请纳入名单时,同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尽快保障生产经营需要。

  通知明确,对名单内企业,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挪用优惠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或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未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对生产的物资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的企业,一经发现,取消享受优惠政策支持资格,追回中央财政贴息和优惠信贷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地方不配合国家对重要物资统一调配的,取消当地企业的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跟踪监督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的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流向,确保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地区和领域。人民银行要建立电子台账,跟踪监督再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管、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审计监督,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编辑:王川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2020新春走基层

  • 专题

    中工网春节短片·我(家)的年夜饭

  • 专题

    聚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 专题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 专题

    2019年大型主题策划《奔跑的人》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