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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按风险等级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

2019-01-26 00:52:07 北京青年报

  目前,我国有超过1200家无人机制造企业,超过2500个型号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国内无人机登记达到29.5万架,2018年无人机云系统飞行小时达到98万小时。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如何把好民用无人机的安全初始关口?民航局1月25日发布《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的指导意见》,提出在2019年底初步建成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空管委牵头编写的《无人机飞行管理条例》(草稿)的要求,最大起飞重量25公斤以上的无人机应进行适航管理。开展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目的就是从设计制造源头,确保民用无人机满足公众可接受的最低安全水平。

  由于国内无人机生产厂家众多,局方人力资源无法按照有人机的模式对无人机生产厂家进行监管,因此无人机适航审定必然与有人机适航审定有较大区别。

  民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已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基本摸清了行业状况,为开展无人机适航管理乃至运行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启动了无人机适航审定试点,重点探索了货运无人机、巡线无人机、载人无人机的适航标准和审定办法,积累了实施经验;开展国际交流,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同时,同各国各地区局方就无人机适航审定政策、适航标准进行了深入探讨。

  基于运行风险的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将按采取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分级管理。局方审查方式从条款审查向制造厂家体系审查转变,引导厂家建立、完善无人机设计生产企业适航体系,促使无人机制造厂家主动承担适航主体责任。依照“工业标准→行业标准→适航标准”的路径,建立我国自主的无人机适航标准体系。一旦厂家满足体系要求、无人机符合适航标准后,就可颁发无人机适航证件。

  在试点运行项目上,无人机制造厂家不需要再单独找民航多个部门,而是通过试点项目完成联合审查。在民航局无人机领导小组和工作组架构下,适航司将继续与飞标、空管等部门开展合作,通过试点运行,摸索经验;编写民航局无人机规章(CCAR-92),为无人机管理条例实施提供支持;与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合作,建立专业的无人机审定队伍,筹划建设无人机适航审定中心;继续完善实名登记系统,在民航局无人机管理系统(UOM)的框架下,建立无人机适航管理系统;加强无人机信息共享和流通,打通实名登记、云系统和无人机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UTMISS)之间的数据接口,并与工信部和公安部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和合作。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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