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背景情况。
答:汽车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国家高度重视汽车产业,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发展和规范产业投资的政策措施。早在1994年,为把我国汽车产业尽快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基本满足2000年国内市场需求,国家发布实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发布实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汽车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
近年来,围绕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又出台了多项政策。2015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27号令),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进行规范管理。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对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作出新的规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等要求。2017年6月,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委印发《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提高传统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准入标准,规范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条件,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完善产业监督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和6月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上要求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基本具备了市场化运作、国际化发展、后置式监管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汽车产业发展新形势,深化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印发实施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