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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确保2020年前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2018-12-19 07:38:4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今日(18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据悉,为实现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并探索支持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

  《行动方案》明确,要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要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档”要求,逐户建立档案。实行一村一汇总、一镇(乡)一台账的管理制度,并将档案信息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形成电子台账。中央下达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必须在危房改造台账范围内进行分配,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危房改造完成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将工程实施、补助资金发放、竣工验收等材料存入农户档案,相关信息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后完成销档。

  要坚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的细化标准和基本安全有保障的一般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要明确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建设标准。

  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现代生土农房等改良型传统民居建设经验,丰富改造方式,降低农户建房负担。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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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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