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部委公布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个税政策(图)-中工新闻-中工网
首页学习时政看点工事全总工会评论权益视频财经企业就业民生国际军事理论汽车健康人物书画摄影旅行文化公益教育娱乐体育

中工新闻

部委

中国三部委公布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个税政策(图)

2018-12-07 20:30:10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 李林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7日对外公布了个人转让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编辑:李学平

相关阅读

高清图片

图片

图解

排行

专题

  • 专题

    习近平访四国并出席G20峰会

  • 专题

    习近平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访问三国

  • 专题

    李克强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

  • 专题

    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 专题

    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