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
17.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要落实责任,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健全就业、招生、教学、学工、团委、科研等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18.深化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各地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当中,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要广泛宣传解读国家和地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营造就业创业良好舆论氛围。
19.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规范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各地要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对查实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查严处,并进行通报。
教育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