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为扶贫队伍进贫困户里,给贫困户宣讲政策。 钟欣 摄
扶贫工作有奖有罚!
——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
意见提出,改进省市两级对县及县以下扶贫工作考核,原则上每年对县的考核不超过2次,加强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
此外,改进约谈省级领导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坚决撤换不尽职的村书记
意见要求,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村务。
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组织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
资料图。侯志雄 摄
——对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提拔使用
意见提出,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
此外,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全面落实贫困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中央巡视机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
意见要求,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
此外,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中央巡视机构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