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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临汾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犯罪

2018-08-06 13:27:4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6日电(记者贺迎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8月6日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认为,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情节十分严重。

  约谈指出,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但是,2018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组织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并在查实有关情况后依法移送公安部。2018年4月11日,公安部将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山西省迅速组织侦破,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送起诉。经调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行为。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2018年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其余11人分别处以拘役4至6个月,缓刑8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处罚。

  约谈认为,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并公开通报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教训深刻,影响恶劣。临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实干,而在监测数据上动手脚、打歪主意,严重背离了中央要求,严重误导了环境决策,严重侵害了公众知情权,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情节十分严重。

  一是履行职责不力。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山西省于2017年5月与各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要求。但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被干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特别是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仍未落实职责,仍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工作责任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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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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