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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被要求开奇葩高考证明 高招办喊话多动脑别留笑柄
//www.workercn.cn2015-09-04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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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漳州9月4日消息(记者朱星晓)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一位来自福建的大学毕业生小花因为丢失了就业推荐表,被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和接收单位要求前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高招办开一份证明。但是,因为证明的要求过于奇葩,漳浦县高招办忍不住喊话:“多动脑筋,别留笑柄”。

  近日,一份非常奇葩的证明在福建漳浦的微信朋友圈里传播,这份证明分为上下两个部分,盖章单位是漳浦县教育局高招办,证明写明漳浦一中以为女考生于2011年在当地参加了全国高考,出具了考生号。而在证明的下半部分,漳浦县高招办对于开具这份证明的必要性提出了两点置疑,一是高校毕业生手中有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也可以在网上查验,为什么还要学生开具当年参加高考的证明。二是如果该考生没有参加过高考的话,现在又怎么会高校就读呢?文末漳浦县的高招办向人才交流中心喊话说,多多转动脑筋,谨防落下笑柄。

  当事人小花说,她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大约1个多月前丢失了就业推荐表。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告知她需要到高招办去打印一份4年前参加高考的招生花名册,并且盖章。她已经把这份证明交给了人才交流中心,因为觉得比较好笑,所以她拍下了这份证明发到了网上。

  对于奇葩证明的要求,漳浦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黄主任解释说,就业推荐表在毕业生的就业审核上必备的材料,因为这名考生丢了这份材料,原则上必须得回高校补办,考虑到回校可能比较麻烦,所以想出这样的折中方案,要求考生开具参加高考的证明。

  昨天下午,黄主任已经跟高考办人士,还有小花取得联系,做出了相应解释。他还表示,从今天起类似的情况不会再要求考生去高招办开这样的证明了,而是提醒考生跟学校要联系,尽快补办就业推荐表。对此次乌龙事件,有高校老师提醒,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等材料,在就业入职中必不可少。如果丢失,补办手续非常繁琐,建议毕业生一定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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