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工会新闻-正文
让工人文化宫 重新“亮”起来
//www.workercn.cn2014-03-10 05:35:1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网友期待“加强文化建设”尽快落地

让工人文化宫 重新“亮”起来

  中工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邹倜然)“工人文化宫在上世纪90年代前曾是工会的一个品牌,深受职工热爱。可后来有的变卖,有的老化,我们职工想搞点文化活动,都找不到地方!”日前,密切关注两会的网友“老苏”在网上留言。他想知道,文化宫“能不能由工会管理,由政府埋单,让工人文化宫这个‘品牌’重新亮起来”。

  “老苏”的愿望与全国人大代表陈腊英不谋而合。这位杭州环境集团环卫工人对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生活充满期待,“很多地方的职工,下班了也没有娱乐活动,就聚在一起打打牌喝喝酒。工人文化宫在这个时候应该‘站出来’。”

  “我们杭州的工人文化宫就搞得很好,经常有各种培训活动,今年又要举办‘工人文化节’,设置了许多年轻人喜欢的项目,而且经常给我们送电影送演出,把好的文化娱乐送到职工身边。”陈腊英代表颇为自豪。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健民今年向政协会议提交了《加强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文化建设凝聚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的大会发言,呼吁加大对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改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资金不足的状况。

  据了解,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设施陈旧落后,缺乏文体骨干和职工文体团队,严重影响了职工文化活动的开展。目前,全国50%以上的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严重缺乏资金。

  对此,倪健民委员建议,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等职工文化阵地纳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序列,使之享受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参照每年向工会划拨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运作模式,建立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各级工会开展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进行职工培训、改善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等职工文化阵地的设备设施等。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